dottle's flowers

heaven and earth

抄 need 笔

人类对科学的探索是广袤的,而我刚刚沉浸在对凝胶笔尖的深沉沉思中。

从某种意义上,它是人类书写遗产(或遗书?)的过程中将思想转化为墨水的那不被歌颂的英雄。其实也不是转化成墨水——凝胶笔尖不生产墨水。

……

但如果我们违抗了它的固有性质会发生什么?

理论上,我们会认为,这个笔尖上的滚珠尖端上的墨是有限的。因此,如果我不是将其滑动进行书写,而是反复地按在纸上,它尖端上的墨是会耗尽的。

然后我就这么做了。

直下,直上。

直下,直上。

直下,直上。

……

然而,凝胶笔似乎并不容易被愚弄。

每一次触碰到页面,无论多短暂,都会产生一个点;好似笔自己在嘲笑我无用的尝试,说:“你以为你可以违抗我的本质吗?”

但我(所剩不多)的智慧使我提出了一个假设:也许,每一次的触碰的力度足以,哪怕只是一点点,推动笔尖滚珠进行压缩,诱使笔内的墨水缓缓流出,再次亲吻纸张。

为了验证这一问题,我进行了两个实验:

  1. 首先,耐力的考验:我发现我在纸张上放下笔的时间越久,墨点就会扩散地越广,就像墨水渴望在纸张这画布上描绘一个宇宙。
  2. 然后,我轻轻敲击:我像猫在键盘上踩踏(毁我作业)一样轻,以至于这笔尖上那微小的钢珠不被压缩。果然!在数次之后,纸张上不再被留下黑色的墨点。

这狡猾的滚珠。一墨点一墨点地揭示秘密,时刻提醒我们生活中处处隐藏着故事。

说起来,就是这支笔(无印良品 0.38mm 黑色凝胶笔)陪伴着我考完了今天下午高三除高考以外的最后一场语文考试。

……

我不擅长语文,而我们的考试内容是一小时写一篇关于两本书的对比分析。我只能背。

但我只会摸。

直到今天早上我才开始押题并开始写打算要背的作文。

好消息:写完了,也背下来了。

坏消息:没押到题。

但这不重要,我也没觉得我能押到题,反正只要想办法往题目里套一套总能写出东西。

好在我从我记忆中完整地抄写出了这一篇作文,有惊无险地在考场上写完了。

……

显然,抄写作文是需要一支笔的,而就是因为这支笔所以才有了这篇鲜花。

但需要笔才能抄写的并不只有作文——抄写都需要笔。

……

所以我想,

抄 need 笔。

凝胶笔